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
匯算清繳的通知
各位教職工:
根據《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)文件規(guī)定,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。目前手機“個人所得稅”APP已開通申報匯算清繳功能,請教職工盡快下載“個人所得稅”APP自行申報?,F就有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一、申報時間
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,建議5月31日之前進行申報。
二、申報范圍
(一)需辦理的情況
1.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
(1)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;
(2)年度中間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;
(3)預繳稅款時,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、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、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,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(yōu)惠等情形。
2.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,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,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。
(二)不需辦理的情況
1.可豁免辦理的情況
(1)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;
(2)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;
注: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的情形除外。
2.不用辦的情況
(1)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;
(2)不申請退稅的。
三、辦理途徑
因涉及個人收入申報及個稅專項扣除等個性化數據及承諾,請教職工自行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,注冊登錄后,在常用業(yè)務欄找到“綜合所得年度匯算”,辦理居民個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(詳見附件2:年度匯算自行申報(手機APP端)操作指引)。
辦理流程及相關政策答疑,請各位教職工詳細閱讀附件。如有疑問,歡迎詳詢財務處:0791-88503240,聯系人:黃文欣。我處人員將提供現場或網絡在線等一對一匯算清繳指導,竭誠為您服務。
江西廣播電視大學財務處
2020年4月10日
附件
1: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.docx
